关于全国第三届楷书作品展览拟入展作品公示期间有关反映问题核查情况的通报
2026年2月3日,我会发布《全国第三届楷书作品展览拟入展作品公示》。期间,收到对个别拟入展作品相关问题的反映,立即启动核查。
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及评审规定,我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被反映作品进行专题审议,决定:
1.郑某浩作品与被指疑似“抄袭”作品高度相似,在艺术表现上未达到专业创作应遵循的原创性要求,取消该作品入展资格;
2.刘某强作品存在文本内容出处的明显错误,其误将罗振玉集联认为是“商承祚先生集联”,取消该作品入展资格。
中国书法家协会将持续加强行业自律与学术规范建设。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26年2月10日
来源: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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