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0月1日0时起,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车迎来利好,四季度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将减免10%。
据了解,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全国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准备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271号)文件通知,此次通行费减免的车辆范围是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货车;收费公路范围是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减免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减免是在继续执行现有各类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全国收费公路统一对货车通行费再减免10%。其中,开放式收费公路以货车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由于其通行费用是由ETC门架实时写入用户的通行卡或ETC设备中,所以以货车通过ETC门架的时间为准。
此外,通行费减免后的收费规则是MTC(人工收费)车辆按四舍五入取整到元,ETC(电子收费)车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以嘉兴管理中心所辖路段沪杭高速嘉善收费站到许村收费站为例,一辆普通六类货车通行费126元,ETC货车85折优惠后金额为106.67,再优惠减免10%费用为96元,单趟费用节省30元。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舟山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计算,“以舟山跨海大桥为例,优惠实施前,一类货车通行舟山跨海大桥舟山收费站至蛟川收费站需支付高速通行费100元,优惠后只需要支付90元。如该货车使用有效ETC设备通行高速,还可以享受ETC八五折优惠,那么实际只需支付高速通行费76.5元。”
据了解,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已及时完成通行费费率调整核对,并进一步做好系统升级、设备运维等相关工作,推动货车通行费减免政策顺利落地,确保每位货车司机享受政策福利,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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