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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车二手车均适用 汽车消费券8月4日启动

2023-08-02 14:18:16 丁梦莹发布:丁梦莹

记者从市商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激活汽车消费活力,我市将开展“激情暑期·你消费我助力”消费促进活动第二阶段汽车消费券发放工作。

市本级汽车消费券将在云闪付平台进行发放,采用“先购车后补贴”模式。适用于购买新车或二手车消费场景。购车发票满5万元可得价值1000元(2张500元)的消费券满10万元可得价值3000元(6张500元)的消费券满20万元可得价值5000元(10张500元)的消费券,支持多张票券叠加使用,可核销票券商户与通用消费券相同。

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00启动,所有购车流程均需自2023年8月4日10:00后发生方可申报(提前购车不予补贴),名额有限,先报先得,发完为止。消费券有效期自获券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有效,逾期作废。申报工作由车企代购车人完成,具体要求详询相关车企。

更多详情请查看云闪付平台活动主页。

汽车消费券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74-81850230(工作日)、18906680089(周末及节假日)。

消费券、商户参与等活动相关问题,可咨询“云闪付APP”客服热线:95516-3-4。

宁聚客户端记者:金璐琦  通讯员:甬商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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