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在公共卫生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网底”作用。在昨天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提交一审。
《草案》共7章43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其中,针对我市村卫生室覆盖率低、管理不够科学等现状,《草案》规定了乡镇卫生院应当对其所属的村卫生室落实统一管理。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人口稀少等客观因素导致收入较低、经营压力较大的总体现状,《草案》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资金保障作了规定,并专门对地处山区、海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对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费补助等作了专项规定。
据了解,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23个,村卫生室1686个,为全市940万居民提供了公共卫生基础性服务保障。
记者:王勤刚
来源:宁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