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一轮
汽车购新消费券来了
共4800万元
10月1日起开领
一起来看↓
01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31日。
活动对象
面向全国汽车消费者。
商户范围
参加的商户包括直营和非直营两种模式的汽车零售商。其中,非直营模式为我市纳统汽车零售企业;直营模式为我市纳统新能源汽车零售企业。(具体名单详见云闪付活动页)
*商户可在云闪付APP,通过搜索“商户空间”小程序进行活动报名,商户需要提供申报商户承诺书。
补贴标准
(1)补贴模式
由活动车企代消费者在购车流程结束后发起,通过指定渠道上传申报材料,审核后发放补贴,补贴款统一打款至购车人指定银行账户,先报先得,名额有限,发完为止。
(2)补贴标准
直营经营模式车企消费补贴: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参与的直营经营模式车企购买汽车:
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可获得1500元购车补贴;
1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可获得4000元购车补贴;
2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可获得5500元购车补贴;
3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可获得7000元购车补贴。
非直营经营模式车企消费补贴: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参与的非直营经营模式车企购买汽车:
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购燃油车可获得10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获得1500元购车补贴;
1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购燃油车可获得30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获得4000元购车补贴;
2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购燃油车可获得40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领取获得5500元购车补贴;
3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购燃油车可获得55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获得7000元购车补贴。
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非直营经营模式车企购买汽车达到一定金额且单笔支付达到2万元及以上即可直接抵扣汽车消费券。
02发放及使用规则申报要求
①消费者在直营经营车企购车,需提供购车订单截图或订单信息即可发起材料申报流程。
②消费者在非直营经营车企购车,需要在车企报名的指定收款设备上通过刷卡或云闪付完成定金或首付款交易并上传POS交易小票,即可发起材料申报流程。
资料提交说明
由车企至指定平台上传消费者购车资料,资料包含以下内容:开票车企营业执照名称、POS消费小票(直营经营模式车企可上传消费者订单截图, 日期需在10月31日前)、用户身份证信息、银行卡号、购车发票(日期需在11月30日前)、车架号、行驶证(上牌地不限,日期需在11月30日前)、用户汽车消费券承诺书等信息(如购车人与付款人非本人,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经平台审核以后,锁定补贴额度,在资料申报审核通过后10-14个工作日,通过平台向消费者发放购车补贴。
所有购车补贴先到先得,以实际申报进度为准,总资金使用完毕或活动时间截止均视为活动结束。
03申报流程申报时间
自活动上线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23:59。销售车企在消费者购车后代为消费者提交汽车补贴申报资料,购车者所有资料齐全后汽车销售企业向平台申报。
补贴对象
汽车消费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每辆新车只能申报 1 次补贴,消费者在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得购车补贴。
补贴发放
补贴资金将在材料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账户发放至消费者指定银行账户。
如发生退车则相应的奖励需按照现金面值返还指定账户。
其他说明
1.已参加过前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活动仅限个人购车使用,享受汽车消费补贴的需在发票中明确注明并请消费者签字。参加宁波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本人承诺不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活动重复享受,如发现重复享受,以现金形式退回汽车消费补贴等额资金。
购车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已使用过政府消费补贴优惠。
2.需在活动时间内开具发票并提交相关资料。前期活动未配合提交资料或退款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3.购车人“云闪付”账户未注册未实名、提供银行账户不正确等原因不予补发,产生的资金损失由汽车销售企业承担。
4.车企应向消费者尽到上述告知义务,如出现重复补贴车企为唯一责任人,车企须追回重复补贴金额,如不能及时追回,车企应承担所有补贴损失。
来源: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发布
浙ICP备12005551号-3 网上视听传播许可证 1103013
公安机关备案号 3302030200073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8000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浙)字第01362号
版权所有 宁波宁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2002-2024 nbt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