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起,宁波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办理退休业务有新变化:
变化一:当月社保费当月收。
不同于之前退休当月的社保费次月征收。从2024年11月起,到龄当月的社保费当月征收。参保职工的退休资格确认后,用人单位需为该职工在到龄当月申报缴纳2个月的社保费。
变化二:资格确认可提前办。
不同于之前新增退休人员只能退休当月办理退休业务。2024年11月起,退休资格确认可提前1个月办理。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自2024年11月起,用人单位尽量提前1个月申报退休业务,如确需在当月申请退休业务的,也请在当月20日前提出,确保参保职工能够及时领取养老金。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鄞州发布
浙ICP备12005551号-3 网上视听传播许可证 1103013
公安机关备案号 3302030200073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8000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浙)字第01362号
版权所有 宁波宁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2002-2024 nbt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