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的
“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问题
近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
《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
一起来看↓
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过错和获利情况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制定清单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其中,“首违不罚清单”包含8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轻微免罚清单”包含4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政府网、市场监管总局、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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