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新兴的护眼灯具产品之一,“大路灯”因其宣称能够提供“最接近日光的照明体验”“让孩子的用眼环境更加舒适”受到消费者青睐。但动辄几千元的价格,令不少消费者在选购时发问:值吗?
开学在即,宁波市消保委联合北仑区消保委、余姚市消保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就网购的多款“大路灯”进行比较试验,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科学选购相关产品。
工作人员在线上平台购入“大路灯”样品15批次,价格从599元至6999元不等。比较试验项目包括电气安全项目3个、性能项目6个以及蓝光危害项目。试验方法参考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4-2008《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T 9473-2022《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GB/Z 39942-2021《应用GB/T 20145评价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等技术要求。
试验结果显示,15批次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的电气安全项目不符合上述技术要求。全部样品性能项目、蓝光危害项目均符合技术要求。
1、电气安全项目试验结果
GB 7000.1-2015中的标记项目规定了哪些样品信息需清晰且持久地标记在灯具上,并对说明书或内装的镇流器上应出现的附加内容有详细要求,目的是让消费者直观了解产品信息,引导消费者正确安全使用产品并实现相应功能。同时,结构项目对灯具日常使用过程中的平稳度提出要求,比如,产品放置于与水平面成6°的夹角平板上是否会倾倒。其中,有1批次样品的标记、结构项目不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2、性能项目试验结果
本次比较试验的15批次样品均带有可调光/调色功能,故该项目按照说明书内容将产品调节至读写作业档位进行试验。对于未在说明书中宣称有读写作业档位的灯具,按照GB/T 9473-2022中表4内容调节产品至对应状态后进行试验。
结果显示,15批次样品均符合GB/T 9473-2022技术要求。“照度及照度均匀度”项目的光度等级分类均在A级及以上,其中AA级占比93.3%。“LED台灯波动深度”项目结果均为无显著影响。显色性、相关色温及色容差、闪烁和频闪效应项目结果均满足技术限值要求。
3、蓝光危害项目试验结果
高能短波蓝光是泛指波长处于400nm-460nm之间相对波长较短能量较高的可见光。有研究表明,高能短波蓝光有两大危害:一是引起眩光。由于短波长光线具有相对较高的能量,当遇到空气中的细小的粒子乱射率较高,这是引起眩光的主要原因。二是视觉疲劳。可见光线在眼内聚焦后焦点不同,两焦点之间会形成焦点距离差,这是形成视物模糊的主要原因,蓝光的射入会加剧焦点距离差和视觉模糊度。结果显示,15批次样品的蓝光危害风险组别均为GB/Z 39942-2021划定的无风险(RG0无限制)。
对此,宁波市消保委提醒,选购和使用护眼灯具时应注意:
一是按需选购。护眼灯具并非“价格越高效果越好”或“功能越多效果越好”,消费者应从自身需求出发综合考虑,不应盲目相信商家宣传。遇到部分商家通过贩卖“近视焦虑”营销护眼产品和服务时,更应擦亮双眼。
二是选择正规渠道。不购买型号参数、生产厂家、警示说明等标签标识不全的产品。如用于学习照明,建议关注产品包装、说明书、铭牌是否明示执行GB/T 9473-2022技术要求或者标注“学习用”等字眼,选择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标志的产品。同时,注意留存购买凭证,票据上应清楚注明所购产品基本信息,以备维权所需。
三是科学合理使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注意各功能档位的描述及调节方式,根据不同使用环境选择不同档位。定期检查护眼灯工作状态,发现光源亮度减弱、有闪烁现象时,请停止使用。
来源: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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