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天(2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在鄞州区福明菜市场举行新《办法》宣贯活动,提升市场主办者、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自觉规范计量行为。
据介绍,新修订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了集市主办者的职责,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行为,还加大了相关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记者了解到,新《办法》明确,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规定。对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处罚上限调整为一万元。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的罚款上限提高到一万元。明确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宣贯培训、帮扶指导、加强监督、严格执法、鼓励诚信、社会共治等多种形式,推动全市集贸市场计量管理更趋规范。
来源:宁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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