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首期活动
正在有序报名中
据住建部门消息
9月15日起活动开放“跨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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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
9月18日17:30
有意向“以旧换新”的市民
还请抓紧时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放“跨区办理”
为优化市民报名体验,城投置业从9月15日起开放本次活动报名登记的“跨区办理”,即换房人可以在以下6个报名登记点中,按需任选其一办理,其他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不变。

海曙区报名登记点
海曙区中山西路176号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营业厅

江北区报名登记点
江北区大闸北路1号
万象城对面、悦湾公园南端

鄞州区(含高新区)报名登记点
海曙区澄浪南路中湾广场
91-92号及96-97号
城投置业营销中心

镇海区报名登记点
镇海区陈衙弄6号
招宝山街道后大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北仑区报名登记点
北仑区太河南路599号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营业厅

奉化区报名登记点
奉化区南山路160号
奉化华润兴光燃气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旧房产权人是家里的老人,不方便到现场的,也可委托子女代办报名登记手续,但需事先签署好《授权委托书》(可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模板)。
本次活动报名登记,城投置业方面不收取任何费用。后续的旧房评估环节,评估费用也全部由城投置业承担——即便评估后旧房不想被收购,也无需换房人支付评估费。

▲中湾广场报名登记点。徐露清/摄
旧房、新房范围
本次活动收购的旧房,指的是位于市六区32个街道内、建成于2005年1月1日前、产权证载建筑面积≤120㎡、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如为“国有划拨”需在过户前补缴土地出让金、转换为“国有出让”)、产权清晰且无限制情形的个人住宅。“40年产权”的公寓等不在收购之列。

纳入本次活动新房项目库的93个楼盘,位于海曙城西、江北庄桥和慈城、鄞州前殷和仇毕、镇海庄市和骆驼、北仑城区以及小港等地。

若有疑问,可致电各楼盘指定联系人。表中标红楼盘为此次新房项目库更新中的新增楼盘。
城投置业方面表示,后续会进一步增加项目库楼盘,让换房人在选购新房时有更多的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活动流程,在旧房评估价出来、换房人与城投置业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后,换房人有60天的时间挑选新房;选定新房后与开发商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也即“下定”,这个时候新房价格已经锁定了,然后与城投置业一起办理旧房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发放以旧换新抵价券、换购券,换房人拿到券后30天内付新房首付、完成网签。
也就是说,换房人挑选新房的时间是60天,还是比较充裕的。在此建议换房人,在新房“下定”时,不用表露“以旧换新”换房人的身份,可以到楼盘售楼处像普通购房者一样大胆“砍价”。到用券时,再表明也不迟。

▲在江北报名登记点咨询的市民。城投置业供图
典型问题答疑
此前,城投置业以及相关部门,就市民咨询中的一些典型问题作了集中解答。
关于旧房收购
问:旧房收购条件中有一条,要求房屋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这是按建筑面积算还是套内面积算?
答:以旧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显示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问:旧房建筑面积是91平方米+40平方米阁楼,符合报名收购的≤120平方米面积要求吗?
答:旧房收购条件中≤120平方米的面积,要求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显示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包括阁楼和公摊等。
如该套旧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包括40平方米阁楼,即不符合收购条件。
问:旧房的房贷还没还清,可以参加本次活动吗?
答:只要符合活动细则规定的旧房收购条件,就可以报名登记参加本次活动。
但旧房如有房贷或抵押贷款未结清,换房人须在旧房过户前先自行结清。
问:没装修过的毛坯旧房,能参与换购吗?
答:符合活动细则中的旧房收购条件即可报名登记,装修与否不影响申请。
问:“40年产权”的公寓楼、“50年产权”的商住楼、农村自建房、祖上留下没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可以参加本次活动吗?
答:不可以。此次收购旧房仅限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的70年产权商品住房(含安置房、房改房)。
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的旧房,须在过户前补缴土地出让金,转换为国有出让。
问:我有一套符合收购条件的旧房,但我不是宁波本地户口,可以报名登记申请换购吗?
答:只要旧房符合活动细则中规定的收购条件,无论产权人是否为宁波本地户口,都能报名登记申请换购。
问:我想换购的旧房不动产权证上有好几个人的名字,需要所有人同意才能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吗?
答:是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全部产权所有人,须一致同意,并共同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如由其中部分产权所有人代办,须持具有法定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问:装修过的旧房,评估时能加上装修款吗?
答:旧房评估时会考虑装修因素。
问:本次活动旧房收购的封顶价是多少?
答:本次活动旧房收购价格不设上限,以评估公司实际评估情况为准。
问:如果旧房最终收购价格和心理预期差距较大,我可以反悔、停止换购吗?需要承担什么费用吗?
答:可以停止换购,无需承担费用。
最终收购价格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收购行为确定发生,在此之前会有一个收购洽谈环节。
换房人如果不认可最终收购价格,换购流程就会自动终止;换房人如果认可这个最终收购价格,就可以和城投置业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
问:旧房收购过程中,有哪些费用需要换房人承担?
答:旧房收购过程中需要换房人承担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旧房如有未结清的房贷或抵押贷款,须在过户前结清;
②旧房如未交存或应补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须在过户前足额交存或按规定标准补足;
③旧房土地性质如为国有划拨,须在过户前补交土地出让金,变更为国有出让;
④旧房的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以及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费用,须在过户前缴清;
⑤过户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按国家规定由换房人承担。
问: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后,我要马上搬离原来的房子吗?可以在新房交付前继续租旧房住吗?租金怎么算?
答:在此次活动的旧房评估环节,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评估旧房收购价的同时,也会对旧房租赁价作出评估。
如果换房人在旧房被收购后仍想在原房屋租住,可在该评估租赁价基础上与城投置业协商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即可在旧房过户时同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继续租住旧房。
问:我的旧房符合活动细则规定的收购条件,但目前还有租客在住,租约还没到期,能报名申请吗?
答:可以。旧房产权所有人可提前与租客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则租客不再租赁;若租客要继续租赁,须与收购主体按评估租赁价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关于新房选购
问:可以用符合收购条件的旧房换购次新小区的二手房吗?
答:不可以。本次活动新购房屋仅限纳入新房项目库的新建商品住宅,不能换购二手住宅。
问:本次活动的新房项目都按什么价格卖?优惠和普通购房者享受的一样吗?
答:住建部门已要求参与此次活动的各楼盘须给予换房人正常销售优惠、折扣等,不得对换房人所购新房涨价;对各活动参与楼盘销售给换房人的房源价格,住建部门将作特别监控。
具体房源一房一价,可详询各楼盘指定置业顾问。
问:换购新房的首付款,是按新房原价计算,还是按扣除抵价券和换购券后的价格计算?
答:按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新房成交价计算。
比如,旧房收购成交价为100万元,新房买卖合同中的成交总价为200万元,则按当前宁波首套房和二套房统一为15%的最低首付比例计算,换房人须至少自筹200×15%=30万元的首付款。
问:我如果使用本次活动的抵价券和换购券购买新房,还能领取大学生购房补贴吗?
答:换房人在本次活动中使用抵购券、换购券购买新房,不影响按规定政策享受大学生购房补贴。
问:假如我付了新房定金后,二手房交易不成功,定金会被吃没吗?
答:二手房过户未成功,如是城投置业方面原因,城投置业将承担一切责任;如是换房人原因,须由换房人自行承担责任。
问:我有两套旧房,都在收购范围内,都能参加换购吗?能把两套房的抵价券和换购券凑到一起买一套新房吗?
答:只要两套旧房都符合活动细则规定的旧房收购条件,就都可以报名登记申请换购。
但只能一套旧房换购一套新房,每套新房只能使用1张抵价券和1张换购券,多套旧房无法合并换购。
问:我可以用旧房收购拿到的1张抵价券和1张换购券,买两套新房吗?
答:不能。1张抵价券和1张换购券,仅能用于购买一套新房。
问:我可以用北仑区的旧房换宁波主城区的新房吗?
答:只要旧房符合收购条件、新房也在本次活动列明的可选项目中,就可以。旧房和新房所属区域不要求一致。
问:旧房在我的名下,如果被成功收购,换购的新房可以登记到我儿子名下吗?
答:可以。换房人在抵价券、换购券有效期内,可向城投置业提出更名申请。更名对象仅限于换房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仅允许更名一次。
直系亲属关系可通过户口簿、街道或派出所出具的相关材料予以证明。

▲镇海区报名登记点。城投置业供图
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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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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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编辑:张伊涵
来源:宁波市住建局、宁波城投、甬派、宁波发布、鄞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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