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聚焦社区更新“小切口”的创制性法规。
《条例》共七章、四十条,对社区更新的规划、实施主体和程序、更新要求、保障措施等提出了规范。
创建未来社区是我省开展社区更新工作的具体抓手,条例以未来社区创建为基础,分类别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等更新改造提出了具体更新改造要求,推动构建宜居社区。根据工作部署,计划到2025年,创建未来社区1500个左右,截至目前,已经建成 多个。
《条例》还明确,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可以提出更新项目申请。也就是说,居民自筹资金开展更新改造将有法可依,可以“自己当甲方”。对于如何开展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条例》也给出了答案,重点排查治理房屋结构、消防等安全隐患,注重公共空间的集中有序布局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鼓励建筑外墙立面整饰、节能防水改造等微更新微改造。
近几年,浙江各地也在积极探索社区自主更新,通过“居民自筹+政府补贴”的资金筹措模式,拆除危旧房屋并原址重建,改善居住环境。早在2022年,衢州江山永安里小区的264户居民就搬进了自掏腰包建设的新房,3幢小高层在周边老建筑中格外显眼。这也是全省较早自主更新的老旧小区。“现在盖起来质量又好,我们住起来又舒服,光线又好,我们都这么大年纪了能够住得上这么大的房子心满意足了。”衢州江山市虎山街道安泰社区居民姜春根说。
此后,杭州的浙工新村、桃源小区等也开展试点,在小区“原拆原建”模式上,探索出设置“居民自主更新委员会”,推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等工程全生命周期,以及不动产证书以“旧证换新证”等好经验举措与改革创新,都被吸纳到了《条例》中,以法规制度的形式予以确认,为今后开展社区自主更新提供规范。
此外,针对“钱从哪来”、“地在哪里”、“政策有掣肘”等社区更新中常见的难题,《条例》给予了有力保障。例如,利用小区内空地、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增设共用设施用房,不增收土地价款;实施拆除重建并增设电梯、公共走廊等附属设施,新增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业主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房屋建筑更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鼓励产权所有人自主更新”。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丁祖年表示,浙江省出台城镇社区更新条例,第一时间贯彻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经验举措用法律形式固化下来,将为全国各地推进社区更新提供样板。
来源:中国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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