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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正式实施《浙江省居住证》省内互通互认政策

2024-09-12 17:07:08 编辑:周鸣鸿 责编:国丹丹

今天(9月12日),宁波正式实施《浙江省居住证》省内互通互认政策,我市9万多符合条件的新市民,能够享受新政福利。

今天下午,张女士成功申领到了全市第一张“省内互通互认”居住证。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舟山读书,毕业后来到宁波工作。最近孩子出生,她需要申领居住证。而新政实施带给她很多方便。

记者了解到,新政实施后,像张女士这样的从省内其他城市来到宁波的,申领居住证不再需要连续在甬居住登记满6个月;受益于新政,新市民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的居住登记时间也可以累计。今后,新市民只要已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浙江省内居住登记时间连续满6个月,且来宁波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居住证。

据介绍,宁波市共有9万多名新市民符合“省内互通互认”条件,这将为他们来甬工作、生活、学习提供更大便利。

来源:宁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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