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从今年起将分批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优先选择工作基础好、带动作用强、提升潜力大的城市。我市经过申报评选,于7月正式获批成为试点城市,将获得3亿元专项资金补助。该专项资金分两批下达,试点启动第一年先下达部分资金,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
2024年7月,财政部正式下达我市服务业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专项资金1.5亿元。按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我市应及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方案等。
来源:“宁波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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