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深化不动产登记惠民利企12条”政策
从不动产“带押过户”、涉企登记“零收费”、
无还本续贷等方面
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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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动产“带押过户”
全面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即在押不动产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可以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免去卖方提前筹款还贷解押环节,降低不动产交易风险和成本,缩短交易周期。
实现全市银行(含公积金)可办理,业务类型涵盖涉企、跨行等多场景。
02
水电气视讯“一路通”联动办理
群众在办理房产过户同时,只需勾选“联动过户”,便可实现水、电、气、数字电视、网络宽带、户口迁移落户等六大民生服务事项同步过户。
03
咨询电话服务
开通不动产登记语音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74-87185516,为市民提供2台专业人工坐席,配备业务骨干实时接听咨询,同步构建7*24小时全天候自助语音应答系统,解答不动产登记政策查询、业务办理等。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04
交房即发证
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改革,实现办理预告登记的购房者交房同步领取不动产电子证书,全流程线上办理,可由购房人自行操作,单证办理周期由数月压缩至即时完成。
05
涉企登记“零收费”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为企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相关费用支出由同级财政保障。
同时,以政务大厅为阵地,设立涉企服务咨询点,开辟企业服务专窗,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主动为企业解答不动产登记“零收费”政策。
06
档案查询数字化
充分发挥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数字化平台优势,实现足不出户、动动手指“随心查”,也可以借助全天候自助机进行查询。
线上可查询内容包含不动产权属电子证明、自然属性、证书真伪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07
宅基地登记进乡镇
推出宅基地登记发证“四办”便民服务措施,通过服务下沉延伸办、多点覆盖就近办、全程无忧代理办、材料灵活容缺办,让群众办证更省心、更快捷。
部分地区结合“干部联村结对”和宅基地登记整村推进等模式,将“办事窗口”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
08
无还本续贷
迭代升级宁波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网上云平台,集成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三种组合登记业务模式,分类应用于抵押物有一次抵押、多次抵押和债务履行期限变化等现实场景。
中小微企业只需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无还本续贷”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线上发起申请,提交1套材料,登记机构“一并受理”同步审批,分别办结,1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抵押注销与再登记,极大降低中小微企业资金成本与时间成本,有效防止资金断裂的风险。
09
登记办税一体化+1小时办结
推动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一件事”跨部门业务协同数字化改革,以登记税务窗口人员“一人一窗一平台”为范式,创新“一窗受理、一人服务、一个平台、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群众只需到一个窗口办理,60分钟内即可办结。
10
不动产登记“零证明”
全面取消原由个人提供的家庭住房套数纸质证明、住房信息查询结果等。各职能部门、金融单位可通过数据共享、系统对接、系统查询等方式,根据各自业务需求、查询范围,自行获得办理本单位业务所需的不动产登记相关查询结果,全面实现“无证明办事”。
11
自助打证
推出不动产登记“24小时自助打证”服务,通过“身份证识别+人脸认证”双重核验技术,实现权证及登记证明全流程自助打印,支持扫码缴费功能,为无法在工作时段办理业务的上班族提供多样选择。
12
查解封登记进法院
以“法院+不动产”联动机制为基础,借助浙江法院执行管理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对接,实现全市法院(中级法院和11个基层法院)乃至省内各级法院不动产登记查询业务和查解封事项“不见面”一件事办理。
来源: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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