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
《关于做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遴选对象为全省各县(市、区)举办的
普通高中任教教师(正职除外)
宁波共6个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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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遴选对象需要具备哪些推荐条件?
头雁教师有什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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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坚守培根铸魂,教育思想科学,教育理念先进,育人成效显著。潜心钻研教学教法,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双新”改革、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等教育发展前沿领域有积极成效。具有较强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协调带动县域内本学科教育教学发展,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方面有一定经验。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荣誉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50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55周岁(含),各市推荐人选中学校负责人占比不超过总数的30%。
岗位职责
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3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首批从2025年7月开始,到2028年7月结束。
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由入选教师建立县中头雁教师工作室,科学制定工作室建设方案,开展以课程育人、课堂教学、实践教研以及学生研究为主的“教学研”活动,同时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送培送教等方式,加强成员教师培养和指导,打造县域一体化发展教师团队。
工作室包括本县域该学科骨干教师代表等,人数最多不超过15人,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少于20%,“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入选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在完成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基础上,紧跟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前沿,积极参加省、市、县各级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带领工作室成员深入调研本地区教育实际,对教学方法、课程建设、教育管理等工作开展本土化改革,探索形成一批区域内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教育教学成果。
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教师专业发展,主动学习并掌握运用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体验,积极参与区域内学校数字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确保形成一批优质的数字化学习资源。
《通知》明确,头雁教师日常管理由任职学校负责,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为其外出学习、开展教科研工作、带动培养青年教师等提供支持。聘期结束,省教育厅将对头雁教师组织考核,表现优秀且符合基本条件者,在头雁教师岗位下一聘期内予以优先考虑,评估不合格者、任期内离开县中教学岗位的取消头雁教师岗位资格。
专业支持方面
各地要将头雁教师纳入地方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作为各级名师重点培养对象,在各级教师培训中优先予以安排,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对长期坚守县中工作的头雁教师在提拔任用、交流学习等方面给予倾斜;
建立头雁教师“双导师”常态化支持服务机制,协调本地师范院校相关学科专家作为专业导师提供理论指导,协调本地市级以上教学名师作为教学导师提供实践指导。头雁教师在参与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最美教师等推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经费保障方面
当地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设、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教科研、示范课、送培送教等工作费用支出。省教育厅支持工作室申报省网络名师工作室,并给予相应的建设经费支持。头雁教师岗位所在学校要加强经费管理,单列项目、专款专用,对违规使用经费的取消岗位资格。
来源: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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