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共10个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保护农业文化遗产“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种质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2005年入选全球首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中,“青田田鱼”属辐鳍鱼纲鲤形目鲤科,鲤鱼变种,因其独特育苗方式、生长环境等原因在遗传和形态上均明显不同于其他鲤鱼种群,具有抗病力强、性情温顺、鳞软可食等特点,兼有食用和观赏双重价值,先后获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近年来,遗产所在地存在外地田鱼和鱼苗大量流入,传统育苗法面临失传风险等问题,导致鱼种种质资源受到威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利用。
2024年4月,青田县检察院在开展专项工作中发现本案线索,通过联合“益心为公”高校志愿者实地调查、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专家等方式查明,上述问题不仅容易造成本地田鱼品种退化甚至消失,还会对青田田鱼产品信誉、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此外,遗产所在地方山乡梯田灌排渠系设施不健全,造成部分稻田水源供给不足。根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青田县农业农村局对遗产保护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评估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十二条、《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暂行办法》等规定,青田县方山乡人民政府对辖区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负责具体保护工作。
青田县检察院认为上述问题对当地生态系统、耕作制度、技艺传承等造成不利影响,遂于同年5月27日对青田县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政府立案,并于6月14日分别向两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从原真性保护青田鱼种种质资源,加强“古法育苗”技艺代表性传承师培育,并注重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两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迅速落实。针对种质资源保护问题,加快推进“青田种质资源保护和发展项目”建设,该项目系全国农遗地最大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近2亿元,项目建设内容涵盖田鱼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中心、水稻种质资源库等,建成后将有效夯实稻鱼产业根基、保护鱼种稻种资源,2024年8月已完成一期项目招投标工作。针对外地鲤鱼流入遗产所在地问题,严格落实原种保护并支持原种田鱼销售,陆续建立鱼苗基地6家,鼓励个人或集体开展原种田鱼育苗,与经营者签订本地田鱼销售承诺书,从源头上截断外地田鱼流入以次充好情况。针对“古法育苗”失传风险,通过建立典型示范户、农遗传承师评选、培育“新农人”等措施,逐步合理优化农遗传承队伍年龄结构,目前增加“新农人”4名。针对农田水利问题,投入资金200万元用于核心区田埂及灌溉水渠修复。
2024年9月,青田县检察院邀请相关部门、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等进行案件整改效果评估,参与人员一致认可整改成效,并就处理好农遗保护与发展关系积极建言献策。
该入选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农业文化遗产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历史和文化价值,其中农业种质资源携带生物信息的遗传物质及其载体,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检察机关聚焦农业文化遗产种质资源保护、文化传承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履职,加强对地方特有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力度,维护从业农民群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有序发展,切实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来源: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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