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庆丰桥人非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通途路地面辅道(人民路-湖西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2025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8日,22:00-次日5:00,禁止一切行人、车辆在通途路地面辅道(湖东路-湖西路)东往西通行。
二、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22:00-次日5:00,禁止一切行人、车辆在通途路地面辅道(湖东路-人民路)东往西通行。
三、施工期间,行人可通过道路南半幅人行道通行,车辆请绕行湖东路、环城北路、人民路等道路。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标识指示通行。
来源:“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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